Wednesday, November 18, 2015

17與27的十年


光陰猶如一絲絲的光芒,環繞在身邊,逐漸的形成歲月的形態,
一個人的身影竟是如此無形,也竟是如此的純在,就如十七歲那年的身影如此確實的活在十七歲那年,卻不能活在二十七歲的現在。

很多事都忘了,不如說現在的身影被光折射出的是二十七歲的自己。想拿會少許十七歲那年的脾氣,對金錢的標準,對社會的期盼,對愛情的單純,卻只能夠看到那光影,卻擁有不了那身影。

放下,學道之人,學佛之人,常曰,當學活之人,掛在口邊時,竟為一絲冬天裡嘴裡冒出的煙,瞬間消散在人群中,活著的人就是在社會裡吐煙,看到卻沒有在意的片刻,除非那煙慘繞著你。

你放得下,但也得經得起別人幫你撿起的好意,日復一日的笑著對他們說“謝謝,那東西我不要了。” 心累了,就不想拿起,也不想放下了,就一直走著。

也許該問問十七歲的自己,現在是不是你想要的模樣,大人的世界可好?

幸運的是,遇到了,沉默的是看到了。我擁有了很多十七歲與外的東西,因為我遇到了,我開始沉默了,不再為自己哼聲,因為我看到了十七歲與外的世界,那此刻我也該衡量了。遇到的,看到的,那明白了多少,想要的會是什麼呢?該保留的,該放下的會是什麼。

總結,

開心的活著。

誰曾聽死去的自己說,你活過。

決定完全落在你的生命裡,才是你生命最燦爛的片刻。



No comments: